大连代理记账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资讯动态News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伊诺财税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联系人:阎经理

电   话:13614092586

邮   箱:454418571@qq.com

网   址:www.yinuo-dl.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连胜街82号6层5

如何在窗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2021-12-13 09:15:18

在窗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如下:


(1)申请。大连公司注销申请人向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当场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审查。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印制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本事项办结。


特殊环节


2013年8月27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一款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大连公司注销

标签

近期浏览:

伊诺财税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公司注册服务
资质代办服务
财税代理
商标注册
法律服务
会计学员培训
大连代理记账
大连公司注销
联系我们

联系人:阎经理

电话:13614092586

座机:0411-88895505

网址:www.yinuo-dl.com

邮箱:454418571@qq.com.cn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连胜街82号6层5号